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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呗、白条集体“搬家”,9月30日起付款页面不能默认借钱了!

发布时间:2026-06-05 点击:19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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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呗、白条集体“搬家”,9月30日起付款页面不能默认借钱了!

2026年支付新规倒计时 | 花呗、白条、信用付等“先消费后付款”产品,将彻底撤出默认支付位。用户每次付款须主动选择是否使用信贷支付,严禁默认“借钱”。

第一章 支付场景:花呗/白条“搬家”细则

第一条 付款页面默认选项变更
   自2026年9月30日起,所有线上支付收银台、线下POS机刷卡/扫码终端、移动支付APP,不得将任何形式的“信贷支付”(包括但不限于花呗、白条、抖音月付、美团月付、分付)设为默认勾选或首位付款方式。

第一条·第一项 POS机终端专项规则

  • 智能POS机、传统POS机扫码支付界面:当用户出示付款码,收款设备不得自动优先选择“花呗/白条”作为扣款渠道,必须由用户在手机端或POS机按键上主动选中。

  • POS机“小额免密”场景:不得内置“默认信用支付”开关,若用户未主动选择信贷产品,则必须使用银行卡余额或零钱完成交易。

  • 聚合支付POS机:所有展示的付款方式列表,需将“储蓄卡/余额”置于第一顺位,信贷产品统一归类至“其他支付方式”并折叠,不得默认展开。

第二条 “搬家”后的用户交互要求

  • 每次调用花呗/白条等信贷产品前,必须弹出独立确认窗口,显示“您即将使用消费贷款进行支付”,并需用户点击“确认使用”方可完成交易。

  • 严禁在POS机小票或电子签购单上预设“同意分期”选项。

第二章 贷款行业:禁止“无感借贷”的POS机延伸

第三条 线下收单场景中的贷款捆绑全面禁止

  • POS机支付失败后(如余额不足),不得弹出“一键借5000元完成支付”的选项,更不得默认该笔交易转为贷款申请。

  • 商户后台POS管理软件:禁止以“提高交易成功率”为名,诱导商户开启“交易自动转贷款”功能。

第四条 贷款营销与支付流程物理隔离
   任何贷款产品的入口(如“借呗”“微粒贷”“放心借”)必须在支付结算页面至少两次跳转以上,且不得使用“支付立减”“红包翻倍”等话术吸引用户开通。

  • POS机电子屏幕上不得展示贷款广告图片或二维码推荐。

  • 手机支付成功页/签购单电子回执上禁止附带“测试贷款额度”链接。

第三章 信用卡业务的连锁调整

第五条 信用卡“分期支付”不再默认
   信用卡绑定支付宝、微信或云闪付进行POS机刷卡/扫码时,若用户未主动选择分期,则单笔交易必须为全额扣款,不得自动拆分为“最低还款+贷款分期”。

第六条 信用卡积分及优惠与贷款脱钩

  • 信用卡持卡人在POS机消费时,若使用“现金分期”或“备用金”产品,不再享受正常积分权益,且须单独签授权书。

  • 严禁信用卡APP内“默认优先使用信用贷支付”的设置项,所有涉及贷款的支付选项需用户每次确认。

第七条 POS机收单机构整改期限
   2026年9月30日前,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、银行直连POS系统、聚合支付服务商必须完成以下改造:

  1. 删除“智能推荐支付方式”中默认勾选信贷产品的算法。

  2. 在每笔交易签购单上明确标注“非贷款支付”或“本次使用了XX贷款”并由用户签字确认。

  3. 提供用户一键关闭“花呗/白条优先”的全局开关,开关默认状态为“关闭”。

第四章 违规处罚与消费者权利

第八条 处罚措施
   对仍将信贷支付设为默认选项的支付机构、POS机厂商及收单银行:

  • 首次违规:警告并限期3日整改;

  • 二次违规:暂停新增商户入网资格15天;

  • 三次及以上:吊销支付业务许可证或POS机终端认证资质。

第九条 用户申诉渠道
   消费者在POS机消费时若遭遇“默认使用花呗/白条付款”,可凭交易记录向八部门联合平台投诉,维权成功可获得所涉交易金额双倍赔偿。

※ 重要时间节点:2026年9月30日全面生效 ※
   · 所有线上/线下支付(含POS机、扫码枪、刷脸设备)均不得默认借钱。
   · 花呗、白条等集体“搬家”至非默认区域,用户主动选择才能使用。
   · 信用卡分期、消费贷同样受约束,终结“无感借贷”时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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